民建安庆市委会石再华张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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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建设带来的扬尘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施工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既包括施工工地内部各类施工、运输等环节造成的一次扬尘,也包括因施工运输车辆的车轮车身带泥以及材料遗撒对社会道路造成污染、然后由施工车辆特别是社会车辆引起的二次交通扬尘。城市建设引起的扬尘污染会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外部负效应:
一是对施工场地内的工作、管理人员和场地外居住、活动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施工中的扬尘会形成大气中的颗粒物质,它们可以通过鼻腔和咽喉进入肺部,引起肺功能的改变和神经系统的疾病。二是影响了交通安全,造成居民生活的不便。研究表明:颗粒物能够散射太阳光,对大气能见度和气候造成影响,空气中颗粒物含量高导致空气能见度下降,给交通和居民的生活带来较大的不便。三是使周边的单位和居民的经济利益受损。空气中颗粒物本身化学性质稳定,但它落在建筑物及其它物体的表面、人体的衣物上,就会将它们弄脏。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组织和居民必须加强对建筑物外表或车辆的清洗以及室内外卫生清洁工作,从而支付额外的清洁费用。四是恶化了城市卫生状况,损害了城市形象,对文明城市的创建造成不利影响。
就安庆市为例,扬尘污染较为严重,特别是安庆市府路与双岗路交叉口尤为严重,最近基本是黄土漫天飞,严重影响周边的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居民的身体健康,老百姓是怨声载道。加强扬尘治理应是当务之急,建议: 1.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 鉴于扬尘污染的严重程度及实际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应及时出台有关控制城市扬尘污染配套的管理规定,以提高扬尘污染控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扬尘污染涉及的部门很多,包括环保、城建、园林、交通、环卫、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因此地方人民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政府要组织协调好各职能部门,发挥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作用,有效地遏止扬尘污染。环保局应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切实履行自身的行政监管职责,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施工扬尘和其它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2.采取相应经济措施,控制扬尘污染行为 (1)试行扬尘排放收费制度,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应包括用于扬尘污染控制的专项基金,施工单位应保证此专项基金的专款专用。 (3)加大对建设施工扬尘排放导致区域空气中颗粒物浓度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 3.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扬尘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控制扬尘污染,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必须加大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城市建成区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包括拆迁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土堆、料堆要有遮盖或喷洒覆盖剂;施工道路要硬化,在公路出口处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要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有搅拌站的,必须采取控制扬尘措施;拆迁工地要随拆随洒水,拆迁后立即进行简易绿化。城市道路建设工地实行封闭式施工,严禁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要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城建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建筑、道路施工工地的防尘工作,对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工地要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达到环保要求的,要依法责令其停工整顿。房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拆迁工地的防尘措施,对逾期未达到环保要求的,依法责令其停工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