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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县域医共体双向转诊 “转上容易转下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4-01-11 14:35:17  点击::  来源:民建办公室  作者:程储记

          民建安庆市委员会反映,近年来近几年,我市各地深化县域综合医改,积极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做出了很多尝试,但从实践来看,普遍存在“转上容易转下难”问题。主要原因有:一是缺乏统一标准,重形式不重实质。各级医疗部门没有可参照执行的各项转诊标准,缺乏完善的转诊程序和规章制度,卫生管理部门对转诊无法进行有效的指挥和监督。按照医疗改革当初的设计,“人、财、物”三统一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实施。二是基层医疗技术力量薄弱,影响转诊制度运作和落实。目前我市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师整体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不能适应“六位一体”的综合医疗保健服务工作需要。部分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设备与其功能不相匹配,严重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的顺利开展。三是经济利益驱动阻碍双向转诊。当前,我国公立医院运行体制,存在趋利倾向性,转诊过程中存在转诊机构经济利益的分配活动。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壮大,医护人员的工资待遇等,都直接与医院经济效益挂钩,影响上级医院向下级转诊的积极性。四是医疗机构间缺乏信息交流平台,影响双向转诊进行。由于乡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没有信息交流平台,对病人的治疗结果和健康状况等资源不能共享,居民的疾病不能得到快速和正确的诊断,下级医师难以追踪到病人的就诊情况,不能及时获得病人诊断、治疗等医疗信息,不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以家庭为单位的连续性服务。五是社区居民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任度不高。社区居民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诊治结果持怀疑态度,担心转诊会影响治疗的连续性,大病小病均到大医院进行治疗。

为此,建议:

一、加强规范管理,制定“双向转诊”标准体系。结合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布局,对不同的医疗机构进行功能定位,组成适宜的卫生服务系统。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双向转诊体系,具体规定向上转诊和向下转诊的基本标准、程序,并制定有效的监督机制,规范转诊中各项规章制度,要明确划分各级医院的职能,使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医疗活动。

二、将“双向转诊”与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在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保险部门的共同参与下,适当拉大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就诊时的医药费用自付比例和报销门槛,引导参保人员在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医共体内下级医院转至上级继续治疗(限48小时内),住院起付线参照上级医院标准,采用补差的方式进行结算,上级医院转至医共体内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限48小时内),免收下级医院住院起付线。

三、合理调整上下级医疗机构间的经济利益。理顺医院之间在双向转诊中的经济关系,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的补偿机制和相应的奖惩制度;建立转诊医疗机构之间能够接受的转诊利益规范,签订转诊合同,转诊协议等,利用转诊制度调整转出和转进医疗机构的经济利益。

四、加强双向转诊知识宣传。加强对社区居民健康宣教,加强与病人的信息沟通,实现全过程服务,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种方式,改善人们对双向转诊的认知。同时,要在转诊整个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展双向转诊工作。

五、实施乡镇(社区)医疗卫生人员首诊制。居民在患病需要就诊时,须首先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全科医师诊疗。乡镇(社区)首诊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对病人进行合理分流,对于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治疗在乡镇(社区)进行,而对于疑难重急症的治疗可以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乡镇(社区)对患者转至上级医院也要进行全程跟踪和掌握。患者达到要求,引导患者道乡镇(社区)社区进行康复和恢复性治疗。

六、形成1+X”技术支撑帮扶关系。为提高乡镇(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培育社区居民对基层卫生人员的信任度,乡镇(社区)医师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分别与综合医院X位不同专家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综合医院结对专家要确保结对乡镇(社区)医师在工作遇到困难,需要咨询和帮助时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建立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组,与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责任医师建立“1+X”技术支撑帮扶关系,为下级责任医师提供医疗咨询和会诊指导。同时,安排下级医师到上级医院进行业务培训和进修,以加快乡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实现“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共体内医院互联互通。加快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业务对接,实现医疗卫生数据共享。科学合理实施医共体内职工绩效考核,实现人、财、物合理流动,激活县域医共体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活力。

八、建立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专家远程会诊系统。为提高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率,使不同地区之间的病人能得到高质量,快捷,便利的医疗服务,特别当遇到紧急情况时,还可以利用此系统解决即时就诊的难题,以此确保双向转诊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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