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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及对策(其二)

发布时间:2016-07-29 11:42:04  点击::  来源:民建办公室  作者:管理员

——“零地技改”破解用地不足

汪爱萍

由于我国采取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确保粮食安全,因此,新增建设用地不仅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且必须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

当前,中小企业用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受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各地往往首先考虑保证重点工程的用地,而中小企业用地却难以解决,导致项目不能落地。二是受地方发展的利益驱动及招商引资的政绩驱动,以及企业主对土地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政策意识不强,使得一些中小企业的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导致无法进行征用报批或违法用地被查处,给企业带来很大损失。三是受现有占地面积及规划容积率等指标限制,已落地项目进行结构调整、扩容升级均难以实现。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节地挖潜。

鼓励并要求中小企业充分发挥现有建设用地的潜力,拓宽用地空间,向空中、地下发展,通过厂房改建和加层、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空间利用率和产出率。对于利用现有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政府出台减免有关规费等鼓励性政策。

二、盘活存量。

通过健全土地市场,为企业之间土地交易搭建平台,鼓励用地单位通过增资、转让、收购、租赁等方式盘活低效利用的土地。对没有正当理由超期闲置的,应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多批少建、多头申请、倒卖牟利等违法违规现象,加强监管和打击。

三、配备一定比例的多层标准化厂房。

在集镇和工业园区建设中配备一定比例的多层标准化厂房,引导中小企业向多层标准化厂房集中,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解决环保、安全等方面社会问题,同时也做到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在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这条道路上,设备更新和技术投入是重要的环节。要求并激励企业提高设备的技术含量和自动化水平;各级政府要主动牵线搭桥,加强与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合作,组织企业参加科技洽谈会,组建行业研究所,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从而达到节约成本和空间。

五、加大合同履约率的监管力度。

将投资强度、亩税收等指标作为企业的合同条款,并制定相关措施监督执行,明确“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大跟踪落实力度,确保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和厂房不能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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