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安庆市委会组织发展工作程序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本会发展会员的工作,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精神,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凡符合本会发展范围和条件的申请人,须向本会组织递交书面入会申请(手写)和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本会组织须与申请人进行认真的谈话,介绍会章、会史及有关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的基本知识,并了解其政治态度。
三、对认定的发展对象进行考察,由本会组织部门向申请人所在单位了解其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
四、经考察合格的申请人,由本会通知其填写入会申请表。由两名了解情况的会员作入会介绍人,并签署意见。
五、经区委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入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市委会审批。
六、经地方组织常委会会议批准,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请人即成为本会会员。会龄从批准之日起计算。
七、由市委会负责向新会员核发入会通知书,安排到具体区委、支部,并将入会通知书发送至新会员所在单位或其档案存放单位作为存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