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建议?xml:namespace>
民建安庆市大观区委委员 李玉荣
社区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强社区建设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国家机构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在国家、省、市有关社区建设意见的指导下,经过对原居委会的整合,新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框架已初步形成。但是社区如何运行,建设什么样的模式,社区的责、权、利如何分配,社区建设的具体内容等有关问题都还有待在实践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其中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是反映比较普遍的一大问题。
一、社区人员队伍现状分析
安庆市共有一百余个社区,按每个社区8-10人的人员配置,应该有1000多人,近年来随着宽出严进的准入制度,绝大多数人员都在高中或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也以中青年为主,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比以前大有提高。他们工作在基层一线,不但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更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社区一般是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社区党总支、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他们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和行政组织,是选举产生的具有一套组织系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而做为工作站、党总支,在行政上就归属于上级政府部门。社区工作人员同时具有双重身份,作为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二是政府工作的基层工作站人员,在服务社区居民的同时,还要承担大量的政府各职能部门很大一部分基础工作,如党建、低保、社区救助、经济普查、统计、社会综治、信访、再就业、社保、医保、计生、维稳、流动人口的管理等10多类100余项工作。
二、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待遇低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当地政府应保障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的收入不低于当地企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的平均水平。据官方公布,2013年安庆市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月最低工资930,但是社区工作人员的收入普遍偏低,甚至远在最低工资之下。以大观区为例,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总数为950元,每月扣除养老和医疗保险部分,实际发放工资为489元整,(其他城区基本相似),至于三产部分,因各社区情况不同有所差别,但是基本都在50-200元之间,节假日加班加点,也没有加班工资。
2、无合同、无保障
根据《大观区城市社区工作站管理办法(实行)》居委会工作人员同时也是社区工作站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签订聘用合同,但是至目前为止,社区工作站人员都未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合同,不能正常地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保护。
3、养老保险区财政补助部分发放渠道不直接,影响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2013年4月,区委何谦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社区建设等展开研究后决定,明确社区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由单位承担的那一部分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年终区财政与街道统一结算,但是中间又设置了许多的考核环节及时间上的差异,难以保证这笔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工作人员手中。综上所叙社区工作人员他们付出的劳动与其所得到的报酬极其不相适应,待遇的低下导致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下降,也使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社区的正常工作。
三、对社区人员待遇和建设问题的思考及建议: 1、政府按以人为本的原则,适当地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使他们的付出与回报相一致,并随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逐步提高保持一定的增长比例,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真正体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采取政府及相关单位有偿购买劳动的方法,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和社会地位。 3、按照《劳动法》政府与社区工作站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要求保障他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