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的私营经济与民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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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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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胜利比预料的要快得多,新的人民政府继续军事行动的同时,还未来得及对经济工作有足够的心理和物质准备。国民党在军事上付出惨重代价的同时,也把已经崩溃的经济难题扔给了新生政权。 1949年华北地区遭春旱,投机商人趁机抢购、套购粮食,物价急剧上升。投机商人更趁因货币发行过多而币值大跌之机,集中抢购粮、棉、化工和五金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结果这些商品的价格每天以20%-30%的幅度上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涨价风,造成人心不稳。同时投机商人趁人民币尚未立稳之机,大肆进行银元投机活动,又使物价急剧上升。为了稳定金融物价,保障人民币的合法地位,政府在全国许多城市及时打击投机分子,收到明显效果。为了给投机商人毁灭性的打击,政府开始在全国调配物资,各大城市统一行动,由政府集中抛售有关商品,来扼制物价上涨,狠狠地打击了投机商人。此后,国家统一财经管理,人民情绪安稳下来,不再为一日三变的物价操心。 新中国成立伊始,经济形势相当严峻,工商企业千疮百孔,工商界人士对前途一片茫然。为了迅速收拾这样一个烂摊子,政府对工商业者提出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对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民族工商业,给以保护和扶持。民建也在1950年5月1日发表《民主建国会五一劳动节谨告全国工商业家》,指出“民族工商业家必须紧紧把握时机,诚心诚意地接受领导阶级和领导党所给与我们的光荣任务,贡献全部的力量,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而努力”。当年全国物价稳定后,由于虚假购买力消失、市场萎缩、产品滞销,许多私营工厂,商店经营亏损,周转不灵,被迫停工、歇业。党和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从经营范围、原料供应、产品销售、价格政策等方面,给私营经济以照顾和扶持,并从税收方面适当减轻其负担。还通过加工订货、收购产品,有重点地帮助私营企业维持生产。开通工业品的销路,鼓励出口滞销物资;联合公私力量,组织资金周转;帮助私营工厂改善经营管理;调整国营商业经营范围和批零差价;重点举办失业救济等一系列措施,帮助私营工商业者渡过难关。 通过这次调整,私营工商业有了很大的转机,特别是土改以后,农民的购买力增强,国家基本建设开始进行,以及抗美援朝战争对一些工业品的需要,使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私营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然而,私营企业中的一些不法分子,却不满足于正常方式获得的一般利润,他们试图以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财产、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非法手段,获取高额利润。为此,党和政府在1952年开展了“五反”运动。民建于2月就“三反”、“五反”运动中的五项中心工作致函各分会,指出“这是非常严肃的爱国主义的斗争,是工商业者获得彻底改造,重新做人的良好机会。只有真诚积极的参加三反及五反运动,才能将资产阶级的黑暗腐朽的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投机取巧的本质,与危害国家人民利益的各种反动罪行,加以克服,从而建立起服从工人阶级领导,服从国营经济领导,爱护公共财产的正确立场,才能保证共同纲领的彻底实现;保证正当的工商业者,得到应有的发展,保证中国经济发展的道路,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五反”运动之后,国家掌握了大量原料,可以及时供应给工厂,物价稳定,国家基本建设同时展开,私营工商企业又有了新的发展。 1953年上半年,中央统战部在李维汉带领下,对当时的私营经济,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调查,了解到私营工商业已经大量纳入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如从最低形式的收购,中级形式的加工、订货、统购、统销和包销,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这些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都使私营企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改变,产生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因素。并认为随着国家资本主义由低级形式到高级形式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改变越大,社会主义因素也越多,其高级形式公私合营已是半社会主义或过半社会主义,除了给资本家保证一个最低利润而外,已经与国营企业没有多大区别。随即向中央报告《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调查结果,提出经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特别是高级形式公私合营这一主要环节,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利用,限制和改造,逐步实现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建议。6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进行讨论,一致肯定了这个调查报告。在这次会议上毛主席宣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作了详细的说明。9月毛泽东主席与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方法。并且强调说,这一过程不但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而且要出于资本家自愿,花3年至5年时间将全国私营工商业,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逐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0月陈叔通在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上作《为实现国家总路线,正确地发挥私营工商业的积极作用》的开幕词。11月黄炎培在民建总会委员全体会议上作《全体会员动员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私营工商业者,为贯彻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奋斗!》的开幕词。两个会议都要求各自成员团结在共产党和毛主席周围,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国家建设,为贯彻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现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奋勇前进。两个会议后,民建和工商联分别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决心认真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为贯彻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奋斗。人民日报也发表了题为《私营工商业的光明大道》,从此拉开了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序幕。 1954年2月中国共产党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路线,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民建总会分别在2月和6月致函各地方组织,要求组织好总路线的学习,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在建国初期,较早就主动提出将自己的企业变为国营的民建会员有,被誉为“富甲天下”的“猪鬃大王”古耕虞开办的四川畜产公司;黄凉尘任总经理的宝元通公司。要求变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有,“铅笔大王”吴羹梅的中国标准铅笔厂;“味精大王”吴蕴初的天原化工厂;李烛尘、侯德榜的永利、久大两公司;卢作孚的民生轮船公司等。到1953年公私合营企业已有1036户,为全面实现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颁布后,民建会员积极响应,如北京乐松生的同仁堂,上海陈铭珊的信谊药厂等。然而,还有不少工商业者对公私合营疑虑重重,有一系列的疑问和担心。党和政府为之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如对清产定股,要依据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原有实职人员一般要包下来,并参酌原有情况量才使用,使之各得其所;合营企业内部以公方为主,同时承认私方的合理合法权益;利润分配,股息红利要占企业利润的1/4左右,私股应得部分必须分给,并听其自由支配等。这些政策公布以后,工商业者的疑虑有了一定的缓解。1956年1月15日北京市20万人集会天安门广场,乐松生代表全市工商界在天安门城楼向毛泽东主席敬献全市率先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喜报。1月16日民建中央发出通电,号召各地组织和会员要在当地党政有关部门领导下,积极投入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站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最前列。到1月底,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沈阳等私营工商业集中的大城市和50个中等城市相继实行了全市性公私合营。3月底,除西藏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基本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民建中央常委会在3月发了《关于全面公私合营后在宣传中应注意事项的通函》,7月发了《关于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好工商界座谈会和配合工商联开好公私合营企业和股东代表会议的通函》,8月发了民建中央常委会为工商改造辅导处拟具《关于推动工商业者会员订立“个人规划”的情况和意见》请参照执行函。到1956年底,我国对资本主义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民建对这项工作,积极贯彻党在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精神,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了不少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