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第21期(总·41)
安庆市政协调研室编印 2014年12月11日
━━━━━━━━━━━━━━━━━━━━━━━━━━━━
关于防范民间融资风险的政策建议
据市民建反映,民间融资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在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民间融资犹如一把双刃剑,随着民间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蕴含的金融风险也在不断增大,甚至出现“全民借贷”、企业主“跑路”等现象,引发局部金融风险、经营风险及道德风险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有必要规范民间融资的发展,防范和化解其风险,为此建议:
1.发展民间金融的监管体系。正规化的金融监管可以有效防止金融风险的出现。针对民间金融自身的特点,在保证民间金融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应给予民间金融一定的自由和发展空间,但同时要保证政府有所为,而又不“过分”。为此,要研究确立地方政府对小型金融机构、地方民间金融活动的监管地位与监管责任,探索建立适合我市金融体系的金融监管模式。
2.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民间借贷往往是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借贷双方完全基于信用,但借贷资金的总体规模、去向、经营状况等信息非常不透明。因此,有必要要求企业按照规定披露财务状况、资金的用途、运营效益等情况,让放款人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提高风险识别、判断能力。
3.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近年来,国家对正规融资渠道的监管比较严格,实际利率被压到很低,在这种情况下,正规金融市场的融资能力受到限制,大量资金都流向了非正规金融市场,基于非正规金融市场监管的困难,中央银行的相关利率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传达和贯彻,地下金融繁衍生殖的根源正是在于金融市场的二元分割。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唯一的办法就在于,放松利率管制,推进利率市场化,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得金融市场分割的局面有所改善。
4.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企业家普遍反映,银行在中小企业最困难时不但没施予援手,反而采取带有歧视性的放贷政策。银行应适当提高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率,对资金困难的企业进行排查、分类,对本身没多大问题的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对资金断裂、破产的企业,在银行的介入下进行债权重组。同时将把更多信贷额度向中小型企业倾斜。
5.优化中小企业生存的整体环境。政府除了采取税收、财政补助、金融扶持政策外,应全面清理中小企业的各种负担,为中小企业减负。政府部门应出台长期的有稳定预期的举措及制度方案,减轻企业负担,为其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6.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在规范引导和疏通的前提下,加强政府统筹部署,公检法司与银行协力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民间借贷风险,依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